本网讯(刘万春)一男人客岁年头从外埠购得一把土铳藏匿家中,年末时他把土铳拿出来预备打几只野兔卖钱,可野兔一只没打着,在回家的路上却被巡查平易近警逮了个正着。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平易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丁勇庚因犯不法持有枪枝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头,被告人丁勇庚从广西柳州市花600元人平易近币买回一把土铳带回家中藏匿。2014年12月16日22时许,被告人丁勇庚持这把�ǿ�����土铳到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某区后面山上打野兔。23时许,被告人丁勇庚回家途经该小区时被巡查平易近警发现,并被抓获。经宜春市公安司法判定中间查验定见书判定,该铳以炸药为动力,发射制式金属弹丸的枪枝,合适《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枪枝治理法》中界说的枪枝。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丁勇庚背反枪枝治理划定,不法持有枪枝,其行动组成不法持有枪枝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丁勇庚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按照被告人丁勇庚的犯法事实、犯法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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