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邹清平)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一路居心危险案,一审讯处被告人邹云贵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2月9日晚,黄某甲到被告人邹云贵家谈事,二人言语不和激发肢体冲突,黄某甲在冲突中吃了亏。为讨要说法�ǿ�����,第二天上午10时许,黄某甲的哥哥黄某乙率领同村村平易近多人赶至被告人邹云贵家,那时被告人邹云贵不在家,黄某乙等人就将被告人邹云贵家的年夜门、窗户、窗户玻璃损坏(经价钱判定,上述被破坏物品价值人平易近币5024元)。当日晚上19时许,被告人邹云贵因自家衡宇被打烂,遂率领其亲朋多人将黄某乙、黄某丙和黄某丁打伤。经法医判定,被害人黄某乙的伤情为轻伤一级,被害人黄某丁的伤情为稍微伤。案发后,被告人邹云贵补偿被害人黄某乙、黄某丙等人的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掉计人平易近币208000元,两边相互暗示了体谅。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邹云贵居心危险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一人稍微伤,其行动已组成居心危险罪。归案后,被告人邹云贵自愿认罪、已积极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掉、获得了被害人的体谅且被害人对激发本案具有必然错误,故对被告人邹云贵可酌情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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