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珊)为快速攫取不法暴利,贪婪车估客在卖车进程中,低买高卖盗赃自行车,成果由于背反法令,不单获刑还被处以涉案价值相当的罚金,真可谓“偷鸡不成蚀把米”,伶俐反被伶俐误,落了个得不偿掉的下场。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坡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判处销赃人在年夜坡拘役5个月缓刑5个月,并惩罚金8千元。
经审理查明:1952年9月诞生的在年夜坡系该县某村农人,初中文化。客岁2、3月份,从事贩车生意的在年夜坡屡次低价收购韩某(另案处置)偷盗的自行车11辆,后在县城其售车店里颠末喷漆、补缀后加价出售给他人,涉案价值总计5150元。
客岁3月12日,老在销赃案发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取保候审。
本年3月13日,查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ǿ�����述事实,被告人在年夜坡在庭审进程中亦无贰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明知是犯法所得赃物而采办,其行动波折了社会治理秩序,触犯了刑律,组成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在年夜坡到案后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可以从轻惩罚。社区改正部分出具评估定见书赞成对其社区改正。综合上述量刑事实,斟酌到其认罪立场较好并积极缴纳罚金等景象,法院决议对其从轻惩罚并合用缓刑。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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