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汪次安 刘亦卿)广东省南雄市水口镇某村村平易近欧阳林坚,允诺邻村精力病妇邓某儿子成婚时给五千元礼金,然后与其产生性关系。日前,该男人被南雄市法院一审以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为4年。
南雄市人平易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2月10日晚,被告人欧阳林坚在被害人邓某家吃晚餐并喝了酒。邓某洗完碗筷后来到客堂,欧阳林坚就要求与邓某产生性关系,邓某分歧意并说她会报派出所的,欧阳林坚便允诺邓某其儿子成婚时他给其礼金5000元,并就地拿出100元给邓某看了下,但邓某依然谢绝与其产生性关系。在是欧阳林坚就把邓某拉入房间与其产生了性关系。事毕,欧阳林坚给了邓或人平易近币100元后,拿上邓某家床上的手电筒回家去了。第二天,邓某将被强奸一事奉告其丈夫,其丈夫便报了警。同年11月6日,被告人欧阳林坚被抓捕归案。
被害人邓某经法医精力病判定,得了癫痫性精力病,案发时处在病发期,为限制性自卫能力。
在日前开庭审理的法庭上,被告人欧阳林坚辩称其与邓某产生关系后给了她100元人平易近币,其的行动不是强奸,但同时供认其知道邓某精力不正常。�ǿ�����
南雄市法院一审讯决认为,被告人欧阳林坚疏忽国度法令,明知被害人邓某精力不正常,仍与其产生性行动,其行动已组成强奸罪。鉴在其在庭审中认罪立场好的情节,量刑时可酌情从轻惩罚。遂遵照刑律例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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