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振伟 易军军)十年间入狱三次,服刑近八年,年仅四十岁的男人钟炳辉又因偷盗被判处科罚。近日,江西省在都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该起偷盗罪的刑事案件,判处被告人钟炳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惩罚金一万元。
被告�ǿ�����人钟炳辉在2005年3月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06年4月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13年7月又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2014年11月的一天,钟炳辉与袁生如筹议,由钟炳辉负责偷摩托车,袁生如租车并联系买家,将偷来的摩托车运往广东省梅州市发卖,所得财帛二人等分。同年11月13日19时至23时,钟炳辉在在都县城偷盗摩托车三辆,袁生如租来一辆面包车装运,装车时被公安人员就地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钟炳辉、袁生如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奥秘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偷盗罪。被告人钟炳辉曾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该当从重惩罚。遂以偷盗罪判处袁生若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二万元;钟炳辉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惩罚金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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