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斯梅 王艺)男人专挑他人采办早饭时无暇照看驾驶来的电动车或女装摩托车之机,�ǿ�����将他人放在车坐垫下的财物盗走。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赵崇刚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六千元。
被告人赵崇刚,男,曾因犯偷盗罪在2010年8月11日被港北区人平易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1年6月2日刑满释放;又因犯偷盗罪在2012年10月9日被港北区人平易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3年2月4日刑满释放。
2014年7月8日8时许,被告人赵崇刚在富士新城玉林汉记肉丸店门口盗走何某放置在摩托车坐垫下的一台苹果牌iphone5S手机(价值人平易近币3 900元)、现金人平易近币80元和银行卡、驾驶证等物品。
2014年7月23日7时许,被告人赵崇刚在富士新城北方特点面包店门口盗走黄某放置在电动车坐垫下的一台步步高牌vivoX3L手机(价值人平易近币2 200元)和现金人平易近币400元。
2014年7月24日9时许,被告人赵崇刚在富士新城老台门包子店门口盗走周某放置在电动车坐垫下的一台苹果牌iphone5S手机(价值人平易近币3 700元)和现金人平易近币200元。
被告人赵崇刚偷盗三起,偷盗物品共价值人平易近币9800元和现金人平易近币6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崇刚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崇刚犯偷盗罪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赵崇刚曾因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科罚履行终了后,在五年内再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的,是累犯,依法该当从重惩罚。被告人赵崇刚到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赵崇刚屡次偷盗,应酌情从重惩罚。按照被告人赵崇刚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示,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温馨提示:出门购物就餐时,必然要把守好本身的财物。珍贵物品最好随身携带,不要放置在车上,以避免给犯警份子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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