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进元 戴攀瑜)人们常说:“谨慎驶得万年船”,但人们常常又是不成避免的轻易忽视年夜意,一般的忽视年夜领悟使本身堕入为难尴尬的地步,而有的忽视年夜意却会使本身坠入犯法的深渊。近日,江西省婺源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过掉破坏广播电视举措措施罪判处被告人吴江拘役五个月,缓刑七个月。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0月22日下战书5时许,被告人吴江驾驶赣H29279号红色“南骏”货车运输竹子,从江西省浮梁县东安村往婺源县许村镇标的目的行驶,当日19时许,吴江驾车路过许村镇董家小口岸村路段,因货车超高,将小港村横穿万喷鼻公路的线路刮断和电线杆刮倒,致婺源县广播电视传输网内举措措施光领受机、-9电缆等破坏和旌旗灯号没法传输,造成本地38户广播电视旌旗灯号中止68小时。同时,造成婺源县广播电视收集传输有限公司经济损掉12101元,造成婺源县钟鑫智能平安提防有限公司经济损掉9694元,造成婺源县电信股分有限公司经济损掉1658元和互联网宽带旌旗灯号中止,造成婺源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经济损掉1 738元和用户断电30分钟。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江驾驶货车超高运输货色,过掉破坏广播电视举措措施,风险公共平安,情节较轻,其行动已组成过掉破坏广播电视举措措施罪。鉴在被告人吴江具有率直情节,依法可从轻惩罚,被告人吴江已补偿被害人经济损掉并获得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而且被告人吴江系过掉犯法,认罪、悔罪立场较好,对其合�ǿ�����用缓刑不致对其所栖身社区造成重年夜不良影响,可合用缓刑,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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