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周勤)一位女子因偷盗受过刑事惩罚,但是不思悔改,在商场里又对商户进行盗窃时被抓获。日前,河南省南阳市南召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韩小燕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2000元。
2014年12月18日午时12时许,被告人韩小燕在南召县云阳镇河东兴云年夜卖场,持续对该卖场商铺实行偷盗。在“依熏”服装店内预备偷包时,被店东张某某发现,未能到手。韩春燕又到“皇室画业”店内,将店东王某放在店内的手包盗走,窃得现金1185元。后韩小燕在兴云年夜卖场门前路上被张某某、殷某某、李某某等人捉住。案发后,被盗现金已退还掉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韩小燕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取奥秘手段盗取�ǿ�����他人财物,韩小燕曾因偷盗受过刑事惩罚,其偷盗数额已到达“数额较年夜”尺度的50%。其行动己组成偷盗罪。韩小燕系在科罚履行终了后五年内又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对其从重惩罚。韩小燕在案发后可以或许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系率直,依法可对其从轻惩罚。遂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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