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洪用)男人妄想廉价采办低价苹果手机,心存侥幸终究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粉饰犯法所获咎,判处被告人邱常山管束一年,并惩罚金4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 一月份的一天上午9时许,被告人邱常山窜至宜丰县新昌镇步行街,在明知手机多是赃物的环境下,仍以400余元的价钱从两名男人手中收购一部苹果4手机8G版。经宜丰县价钱认证中间判定�ǿ�����,该手机价钱为2145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邱常山明知手机是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动已组成粉饰犯法所获咎,依法应予惩罚。邱常山有率直情节,依法可从轻惩罚;赃物已退回被害人,可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讯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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