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唐海奎)四川省营山县某16岁少年,因无钱上彀打游戏,竟屡次偷盗通讯电缆。日前,笔者从营山县人平易近法院得悉,该少年的行动组成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300�ǿ�����0元。
龙阿宝家住营山县朗池镇,初中卒业后,因成就欠好,便未继续念书,常常与一帮小青年收支在网吧、迪厅等文娱场合。因为囊中羞怯,无钱上彀打游戏,龙阿宝决议去弄点钱。2014年3月的1日晚、2日清晨、5日晚、7日清晨、9日清晨,16岁的龙阿宝伙同曾某等人前后5次在营山县朗池镇新城路原建筑公司后盗取通信电缆线。2014年3月9日清晨,龙阿宝等人正在实行偷盗行动时,其同案人员曾某被就地抓获。当日午时,龙阿宝等人在营山县朗池镇一宾馆内被抓获。因涉嫌偷盗罪,龙阿宝在2014年3月10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4月16日被履行拘系。曾某等其他四名同案犯作案时均未满16岁,未到达偷盗罪的刑事责任春秋,被治安惩罚。
庭审中,被告人龙阿宝懊悔不已,称本身年青不懂事,日常平凡不学法、不知法,才走上了背法犯法道路,要求法庭从轻惩罚,此后必然罗致教训,做遵纪遵法的好公平易近。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龙阿宝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屡次盗取公私财物,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其法定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并处或单惩罚金。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龙阿宝犯偷盗罪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罪名成立。被告人龙阿宝在实行偷盗行动时还没有满十八周岁,该当从轻或减轻惩罚;其到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惩罚。按照被告人龙阿宝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风险水平和犯法后的悔罪立场与表示,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的相干划定,该院遂作出前述判决。(因本案系未成年人犯法,文中被告报酬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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