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文涛 孙金道)鄙谚说:“老换小”,这话一点儿也不假,古稀之年的刘峰因吃饭时盛肉的几多与他人产生吵嘴,继而产生打斗致人轻伤。5月6日,河南封丘法院一审以居心危险罪,判处刘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4年6月29日晚上8时摆布,在封丘县某敬老院内,刘峰与受害人张方两人因吃饭时盛肉的几多产生吵嘴,后激发两人打架,刘峰用木棍将张方殴打致伤,后经封丘县公安局法医学人体毁伤水平判定张方之毁伤属轻伤二级。
另�ǿ�����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刘峰与被害人张方告竣刑事息争,并获得被害人张方的体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峰居心危险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动已组成居心危险罪。刘峰认罪立场好,案发后刘峰积极补偿受害人,获得受害人的体谅,依法裁夺从轻判处。刘峰认罪立场好,犯法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示,合用缓刑对所栖身社区没有重年夜不良社会影响,遂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相干划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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