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国华 廖涛)受老友约请一路去唱歌,在途中女子趁老友不备将其钱盗走。2015年4月14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以被告人李丽犯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六千元。
2014年11月15日,被告人李丽受老友朱某约请一路去唱歌,在座车前去KTV的路上,被告人李丽趁老友不备,盗得被害人朱某包内现金人平易近币4390元。朱某发现钱款系被李丽偷盗后遂要求其返还,但被告人李丽称钱款系其本人所有并谢绝返还,朱某遂报警。公安机关赶至现场后将被告人李丽抓获归案,被告人李丽归案后照实供述其罪过。涉案金钱已发回给被害人朱某,被害人朱某对被告人李丽暗示体谅。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丽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奥秘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被告人李丽归案后照实供述其罪过,且当庭自愿认罪,具有率直情节,可以从轻惩罚。被告人李丽共同公安机关追缴赃款,未给被害人造成损掉,且被害人对被告人暗示体谅,酌情从轻惩罚。斟酌到被告人李丽的犯法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示、没有再次犯法的危险,连系被告人李丽地点社区改正机构赞成对其进行改正的定见,本院决议对被告人李丽宣布缓刑。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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