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珊)“碉堡是最轻易从内部攻破的”,临沭县某机械公司一员工上夜班时乘四周无人之机伸“黑手”,偷盗自家单元配电室铜电缆线,涉案价值3千余元,当“家贼”换来的后果是刑事惩罚,不单未捞到钱还被处高额罚金,近日,�ǿ�����山东省临沭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偷盗罪, 判处小偷员工李寸江罚金6千元(已缴纳)。
法院经审理查明:1988年1月诞生的李寸江系该县某村人,中专文化,临沭县某机械公司职工。客岁12月14日晚20时许,李寸江在上夜班时,趁无人之际,爬窗进入公司配电室,偷盗铜芯电缆线14.75米和废铜4千克,总计价值3413元。第二天,公司员工发现掉盗后报案,警方当天行将李寸江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
案发后,上述偷盗赃物已被警方拘留收禁。
本年4月3日,查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李寸江在庭审中亦无贰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寸江以不法据有为目标,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加害了公私财富权力,触犯刑律,组成偷盗罪。李寸江到案后照实供述其犯法事实,可从轻惩罚;自愿认罪,涉案赃物已被追回,且积极缴纳罚金,都可酌情从轻惩罚。最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