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聪 王婧)为窃取专卖店的电脑,俩男人从湖南省驾车至江西省,在宜春几个县市合股偷盗,终究领刑受罚。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平易近法院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李健康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惩罚金2000元。
2012年3月30日,被告人李健康伙同李勇(已判刑)租曾小龙的五菱牌面包车从湖南省耒阳市窜至江西省偷盗,二人进入电脑店伪装采办电脑,李勇负责与店东谈价,转移店东视野,被告人李健康负责偷盗电脑。两日内,前后在上高县扶植路15号朴直电脑店、高安市瑞州中�ǿ�����路149号戴尔电脑专卖店、奉新县冯川镇向阳小区1号楼华硕电脑专卖店、靖安县街心花圃戴尔电脑专卖店作案四次,盗得笔记本电脑四台,鉴证价值16699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健康伙同他人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奥秘手段,伙同他人四次盗取他人财物,总价值16699元,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了偷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健康与李勇配合合谋,实行偷盗行动是配合犯法。为了冲击刑事犯法,庇护公平易近的财物不受加害,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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