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建宁县一“老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05-01,作者:星空体育

     

本网讯(陈坤)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对首例“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案件进行宣判,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判处被告人曾学松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曾学松从事个别装修,每个月收入5000-6000元。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与他人合股承包经营伊故乡兰溪疆场,每个月收入几千元,有不变的收入。2013年5月28日,罗某承包经营兰溪疆场,合同期一年,曾学松作为疆场股东之一每个月可分得承包款2480元。2012年4月至2014年11月时代,建宁法院履行局和申请履行人张某、陈某屡次要求曾学松还款,但曾学松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建宁法院履行局在2013年8月20日要求罗某协助履行曾学松在疆场中所获的承包款。曾学松得知环境后找到罗某,称若罗某协助法院履行,其便暗里变卖罗某承包疆场的沙子以抵扣承包款,导致罗某没法协助法院履行。曾学松完全有能力还款,但拒不履行法院生师法律文书中肯定的还款义务。

建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学松对人平易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ǿ�����履行内容且已产生法令效率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动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曾学松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惩罚;曾学松已全数实行法令文书肯定的义务,认罪立场较好,可酌情从轻惩罚。经审前社会查询拜访,司法机关建议进行社区改正,对曾学松合用缓刑不致风险社会。据此,按照本案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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