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春泉)近日,江西省万载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一路居心危险案件,一男人虽满六十多岁,但仍易怒感动,因丢掉一个水桶和工友起胶葛,便用菜美金砍伤他人,致人轻伤二级,是以犯居心危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传力与被害人刘红庚是工友,2014年12月8日,他发现本身工棚内少了一个矿泉水桶,思疑是在他工棚内寄存东西的刘红庚所拿。第二天上午,被告人郭传力找到刘红庚理论未果,在是摔破起落机开关阻止刘红庚等人施工,二人即产生争执。争执中,刘红庚持钢管去砸郭传力的工棚,被告人郭传力阻止无效后随手拿起工棚门口桌子上的菜美金砍了刘红庚头部两美金。经法医判定,刘红庚的毁伤水�ǿ�����平为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郭传力就地报警,并在现场由公安平易近警带回公安机关,到案后其照实供述了本身的罪过并积极补偿了刘红庚全数损掉1.5万元,取得了体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郭传力居心危险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动组成居心危险罪,该当以居心危险罪究查刑事责任。被告人郭传力案发后自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视为主动投案,到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系自首,依法可从轻惩罚,其积极补偿被害人损掉,并取得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斟酌本案因平易近间矛盾激化激发,被害人刘红庚用钢管拆被告人郭传力的工棚,对矛盾的激化也负有必然的责任,可酌情对被告人郭传力从轻惩罚。遂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