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汪次安 罗定海)今天(6月30日),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法院向媒体传递,该区女子李某因向包养者邓某索要包养费未果,便要男伴侣胡雷教训邓某,胡雷在教训邓某的进程中“趁便拿走”邓某的钱包和手机。日前,该院一审以掳掠罪�ǿ�����判处被告人胡雷有期徒刑3年1个月,并惩罚金1万元。
传递称,2014年7月初,李某经由过程“陌陌”聊天东西熟悉了男人邓某。两人聊了4至5天后,邓某提出每个月出几千元包养李某,李某暗示赞成。随后两人见了面并产生了性关系。李某因屡次向邓某索要包养费未果后,便以被邓某欺侮为由,要求男伴侣胡雷教训邓某。
同年8月17日清晨1时许,李某以需要接送为捏词,约邓某到韶关市浈江区南边高级技师学院门口碰头。随后,胡雷和谢某等人一路去到上述地址,待邓某来到后,胡雷即走曩昔,以邓某危险过李某为由,用事前预备好的铁管对其进行殴打,并抢走邓某身上的钱包(内有现金270元)和两部手机(价值4143元),并要求邓某用5000元赎回击机和钱包。邓某遭掳掠后当即打德律风报警。同月20日,公安机关将胡雷、李某(另案处置)抓获归案。
日前,公诉机关以被告人胡雷的行动已组成掳掠罪,向浈江区法院提起公诉。
浈江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雷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就地利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动已组成掳掠罪。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讯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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