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毛伟)跟着汽车租赁行业的快速成长,一些犯警分子打起了汽车的主张。近日,一男人因将租赁来的汽车典质套现,被江西省铅山县人平易近法院以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三万元。
2012年11月—2013年8月时代,被告人余城以经商需要资金为由将从四家汽车租赁公司租来的四辆轿车低价典质给他人,套现68,400元。
车行老板张某在租车几个月后发见被�ǿ�����租汽车GPS定位系统没有反映,经屡次联系被告人无果,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城屡次虚构事实,欺骗汽车租赁公司的轿车,将其典质并将典质款用在小我糊口消费,且被害人追问时,隐瞒汽车的真实去向,具有不法据有的目标,欺骗数额庞大,其行动组成欺骗罪。被告人归案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系率直,且退缴部门赃款,具有法定与裁夺的从轻惩罚情节。鉴在被告人认罪、悔罪立场较好,综合斟酌被告人的犯法性质、手段、情节,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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