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彩萍)四名男人疯狂偷盗三十起并将赃物转卖他人。5月12日,广西武宣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李凌等四名被告人犯偷盗罪,判处一年至四年不等的刑期,并惩罚金,判决陈美等八名被告人犯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惩罚金。
2014年3月至7月,李凌伙同其他三位男人租借他人的五菱车窜到武宣县城规模内采纳分工合作的体例,用螺丝美金、铰剪、“硬弓”等东西偷盗他人电动车,短短几个月的时候,四人共偷盗30起,盗得电动车41辆。四男人将盗得的部门电动车卖给了陈美等八名被告人。经武宣县�ǿ�����价钱认定中间认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人平易近币总计105985元。
案发后,李凌等四名被告人被追踪的公安平易近警抓获归案,陈美等八名被告人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照实供述犯法事实,并退出各自采办的被盗的电动车,其他还没有追回的电动车,李凌等四名被告人的家眷已配合代为补偿掉主损掉。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凌等四名被告人以不法据有为目标,结伙采纳奥秘手段盗取他人财物,四被告人的行动确已触犯刑律,组成偷盗罪;陈美等八名被告人明知是他人偷盗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数额较年夜,八被告人的行动确已触犯刑律,组成粉饰、隐瞒犯法所获咎。综合案件的情节、性质、证据,遵照法令的相干划定,法院对十二名被告人作出了响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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