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进 邱梅珍)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了一路偷盗案件,被告人陈家乐因偷盗工场礼服组成偷盗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惩罚金四千元。
陈家乐是贵溪市冶炼厂的一位职工,2014年11月29日晚上12点摆布,陈家乐趁着其它职工熟睡之际,拿着手电筒窜至本厂备料车间办公室,爬窗入内盗得8件棉袄(贵溪冶炼厂冬季厂服)并藏匿在其上班歇息室后面的储物间柜子后背。第二天,陈家乐将其盗得的5件厂服出售取得450元,在其筹算将残剩3件厂服带出工场发卖时,被工场捍卫部发现。案发后,陈家乐对犯法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家乐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公共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为此,法院依法判处陈家乐拘役二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四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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