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瑜)一男人因不克不及准确处置豪情问题,暴力危险前女友从而触犯刑法。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结一路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吴昌远�ǿ�����犯居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吴昌远与被害人韩某本来是同居关系,两边因豪情胶葛产生矛盾而分手,以后吴昌远屡次发短信辱骂、要挟韩某。2015年1月14日22时许,吴昌远在黔西县城公安局颁证年夜厅处碰见韩某时,持美金将韩挟持大公安局门口的一小路内并对韩进行殴打。韩某的右眼、鼻子、脸部被打伤。以后韩某趁吴昌远不备逃大公安局门卫室,当吴昌远欲对韩某再次进行危险时,被公安平易近警阻止。
经贵阳医学院法医判定中间判定:韩某因钝性外力致右边眶内壁和同侧筛骨纸板骨折、右边内直肌损掉、右眼球结膜出血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昌远因杂事居心危险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动已触犯《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划定,组成居心危险罪,该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束。公诉机关指控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确认。介在归案后,照实供述其罪过,可从轻惩罚。
据此,黔西县人平易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