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雷娜 朱程路)广西桂林一服装店老板以合股做服装生意、茶叶批发、水晶珠宝等生意为名,以高额利钱回报为钓饵,不法接收多人公家存款总计4.2亿元。近日,公诉机关以汤萍涉嫌不法接收公家存款罪依法向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人平易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汤萍从2008年最先在桂林一商场开门面从事服装生意生意。跟着服装店生意一天比一天好,汤萍就最先以本身手上有好项目,�ǿ�����需要资金,并有高额分红为钓饵向公家接收资金。2010年7月至2014年4月,汤萍屡次向唐某等4人传播鼓吹,假如集资介入其虚构的所谓服装出口、水晶珠宝、绿化工程、茶叶、茶锅、松茸、门面、二手车等生意,能取得高额利钱回报。同时还向梁某等9人做了上述宣扬。唐某等报酬了获得汤萍所说的高利,又在本身的亲朋、同事等群体中为其做宣扬。最后筹集到的资金都由上述14人经由过程本身和家人的银行卡转入了汤萍的银行卡内。4年的时候,汤萍共不法接收公家存款4.2亿余元,除被其用在小我消费外,还以拆东墙补西墙的体例将4.1亿余元以本金和高利钱的体例偿还告贷人,可是因为后来资金链断裂,剩下的一千多万元钱没法偿还,终究被告贷人四周追债,乃至案发。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汤萍以经商为由向被害人告贷,并许以高额利钱,变相接收公家存款,严重背反了国度金融治理律例,侵扰国度金融秩序,数额庞大,其行动触犯《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之划定,犯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该当以不法接收公家存款罪究查其刑事责任。
今朝,秀峰法院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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