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丽丽 周小杨)“90后”男人刘意光常日无所事事,又好吃懒做,在没有金钱供其破费时就与人谋害拦路掳掠,终究换来几年监狱糊口。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平易近法院以掳掠罪判处被告人刘意光有期徒刑3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2000元;责令被告人刘意光退赔蒙某经济损掉人平易近币30元。
2014年11月23日22时许,被告人刘意光伙统一名绰号叫“水牛”的男人(另案处置)在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卫生院门口往胜岭标的目的约200米处的道路上,拦停正在骑车行驶的男人蒙某,两人对蒙某进行殴打打单并抢得蒙某身上的现金人平易近币30元、华为牌S8600手机一部(价值人平易近币50元)、“双喜”牌卷烟一包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抢的华为牌S8600手机收缴并发回被害人蒙某。
法院认为,被告人�ǿ�����刘意光以不法据有为目标,伙同他人利用暴力手段就地劫取他人财物,其行动已触犯刑律,组成掳掠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意光犯掳掠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意光在配合犯法中,分工合作,积极实行掳掠行动,起首要感化,是主犯,依法该当依照其所介入的全数犯法惩罚。被告人刘意光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惩罚。综上,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的相干划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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