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丽丽 黄奎)贵港一年青男人曾因偷盗两度入狱,出狱后为筹集更多的资金供本身采办福寿膏,再一次干起了偷盗的犯警勾当。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平易近法院经审理后,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陆胜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三千元。
2014年8月1日晚21时许,被告人陆胜庄伙同李庆乾(已被判刑)到贵港市港北区国际糊口港星汇宾馆后面的冷巷,将黄某停放在该处一辆雅迪牌电动车(价值人平易近币3100元)盗走。案发后,公安机关已将被盗电动车缉获并返还掉主黄某。�ǿ�����
2014年10月5日15时许,被告人陆胜庄到贵港市港北区平易近主路贵港市藏书楼泊车场,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将陈某停放在该处的一辆铃木王牌电动车(价值人平易近币2750元)盗走。陆胜庄驾驶盗得的电动车至金港年夜道城北小学路口四周时被公安平易近警人赃俱获。案发后,被盗电动车已发回掉主陈某。
另查明,被告人陆胜庄曾因犯偷盗罪,在2012年5月16日被港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千元,2012年9月24日刑满释放。因犯偷盗罪,在2014年1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千元,2014年2月23日刑满释放。因吸食福寿膏,在2014年10月5日被强迫隔离戒毒。
法院认为,被告人陆胜庄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触犯刑律,组成偷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胜庄犯偷盗罪的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指控罪名成立。在被告人陆胜庄介入的配合偷盗犯法中,陆胜庄与同伙配合筹议,分工合作,积极实行偷盗行动,起首要感化,是主犯,依法该当依照其所介入的全数犯法惩罚。被告人陆胜庄曾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科罚履行终了后,在五年内再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该当从重惩罚。被告人陆胜庄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惩罚。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的相干划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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