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锡怀)一男人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不意撞倒了两辆车。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平易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鄢礼军拘役二个月,并惩罚金3000元。
�ǿ�����2014年12月13日18时许,被告人鄢礼军喝酒后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米易县丙谷镇丙谷集镇往家中行驶。当车行驶至米易县丙谷镇芭蕉箐村九社便道路处时,与相对标的目的行驶的由李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和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挂,造成付某受伤,三车受损的交通变乱。经米易县公安局交通差人年夜队认定,鄢礼军负此次变乱全数责任。经四川兴法灵活车司法判定所判定,鄢礼军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65.4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鄢礼军醉酒后驾驶灵活车在道路上行驶,足以风险公共平安,其行动已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鄢礼军驾驶灵活车产生交通变乱,且负变乱全数责任,依法应从重惩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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