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曹友喜 陆进步)二十四五岁恰是人生踏踏实实,拼搏奋斗的期间。但是,“90后”小伙曹丰收成天无所事事,尽干偷鸡摸狗的工作,方才出狱不到一个月就重操旧业,再次被抓。2015年5月29日,安徽省蒙城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曹丰收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一千元,责令被告人退赔背法所得。
2015年3月份,公安机关平易近警在执勤巡查时代,发现被告人曹丰收有偷盗树木重年夜嫌疑。在侦察时代,被告人供述了三起偷盗犯法事实。
2014年8月份,被告人在王集街某网吧门口,偷盗潘某某一个电瓶车架;同年12月份,被告人偷盗刁某某一只公羊,后被被害人找回,经判定,该公羊价值人平易近币700元;2015年3月31日,被告人伙同陆某偷盗王某某砍伐好的杨树12段,经判定,该被盗树木价值人平易近币408元。
另查明,2013年7月10日,被告人曹丰收曾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惩罚金一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丰收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被告人系累犯,且屡次偷盗,依法应予从重惩罚,其案发后能照实率直部门犯法事实,可以裁夺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ǿ�����: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