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吴晟)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一路居心损坏财物案,一审均判处被告人徐梁兵、徐祝铭、徐军修、徐水寿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4年8月份最先,被告人徐梁兵、徐祝铭、徐军修、徐水寿为被害人黄某装修新居。时代,黄某付给了被告人徐梁兵15000元工程款,还欠25000元工程款。2014年12月23日装修完后,被告人徐梁兵来到黄某家结算残剩工钱。因黄某称本身临时没有钱付出,也没有给一个还款时候,为此两边争吵后被告人徐梁兵分开。当日午时2时许,被告人徐梁兵、徐军修、徐祝铭、徐水寿等人开车来到黄某家时,因结算残剩工钱再次与黄某产生争吵。随后,徐梁兵便讲:“把黄某家中的瓷砖打烂”。在是被告人徐祝铭、徐军修、徐水寿便拿锤子将黄某家中的地面砖、墙面砖等财物砸烂。经丰城市物价局价钱判定,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人平易近币13597元。
2015年�ǿ�����1月11日,被告人徐梁兵、徐军修、徐祝铭、徐水寿四人补偿了被害人黄某的损掉,黄某对四人的行动暗示体谅。建议法院对四被告人从轻惩罚。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徐梁兵、徐祝铭、徐军修、徐水寿居心损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居心损坏财物罪。鉴在本案事出有因,四被告人有率直情节和悔罪表示,且已全数补偿被害人黄某的经济损掉获得被害人的体谅,系初犯,都可酌情从轻惩罚并合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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