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ǿ�����黄隆瑾 胡建芳)在外叛逃十五年,男人终就逮,接管法令对其的审讯。6月23日,江西省石城县人平易近法院对这起掉火案作出一审讯决,被告人马强犯掉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2000年9月上旬,马强为了在石城县珠坑乡某山场开辟果业,用柴美金将山场周围的芦箕杂草砍开一条防火带。2000年9月18日16时许,被告人马强自认为在山场周围已砍开防火带,便在接近山窝中间的防火隔离带四周燃烧芦箕杂草,但因为风力较年夜,火苗超出防火带,敏捷舒展到四周山上,激发了丛林火警,导致珠坑乡、横江镇等部门集体山林被销毁。经判定,这场火警偏激有林地面积216.667公顷。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马强过掉激发丛林火警,偏激有林地面积达二百一十多公顷,其行动已触犯刑律,组成掉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撑持。被告人马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