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锡怀)一偷盗犯出狱后不思悔改,伙同他人专门偷盗摩托车。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平易近法院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黑日古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并惩罚金30000元。
2012年2月24日,米易县撒莲镇的黑日古因犯偷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惩罚金2000元。2014年4月22日至2014年9月6日,黑日古伙同他人窜至米易县丙谷镇、撒莲镇、垭口镇前后实行偷盗11次,累计偷盗摩托车13辆。2014年10月19日20时许,黑日古在米易县垭口镇农贸市场内被米易县公安局的平易近警抓获。经米易县物价局价钱认证中间判定,被盗摩托车总价值77543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黑日古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庞大,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在配合犯法中,被告人黑日古与同案犯的感化、地位相当,不宜辨别�ǿ�����主、从犯。被告人黑日古系累犯,且屡次实行偷盗,依法应从重惩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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