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罗成标)一些犯警份子常常操纵人们求职、求婚心切的心理,以介绍工作或介绍对象为由实行欺骗勾当。近日,陕西省周至县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如许一路欺骗案,被告人陈学理以犯欺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惩罚金30万元,同时追缴背法所得。
2012年�ǿ�����正月,被告人陈学理以给被害人杨某某放置工作为由,欺骗其1万元;随后又给马某某之子杨某介绍工作为由,分屡次欺骗了马某某10万元;2013年5月至2014年5月,以给何某某介绍对象为由,前后屡次欺骗了其6万元。2013年10月,以处对象为捏词,同时虚构可以给王某某介绍工作为由,分屡次欺骗被害人王某某3.2万元。
案发后,陈学理返还了被害人王某某3950元,其余均被其浪费一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学理以不法据有为目标,经由过程虚构事实等手段,屡次欺骗他人财物,数额庞大,其行动组成《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划定的欺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办,连系被告人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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