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万春 王洁帆)一男人早年家中有一把没有效的土铳,某日,该男人突发奇想最先仿制,前后仿制成功2把,并用�ǿ�����其到山上打野鸡、野兔等卖钱,经他人匿名举报被抓。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平易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一审法院以不法持有枪枝罪,判处被告人吴晓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晓斌家住农村,常会利用土铳到山里打野鸡、野兔等去卖。2015年1月10日清晨2时许,公安机关接匿名举报后,依法对被告人吴晓斌家进行搜寻,查获并拘留收禁土铳两支和炸药、钢珠若干。经宜春市公安司法判定中间判定,两支土铳均系以炸药为发射动力,能正常发射弹丸且具有致伤力的便宜枪枝。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晓斌背反枪枝治理划定,不法持有以炸药为动力发射子弹的非军用枪枝二支,情节严重,其行动组成不法持有枪枝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晓斌照实供述,且当庭自愿认罪,可从轻惩罚。被告人吴晓斌不法持有枪枝用在狩猎,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按照被告人的犯法情节、悔罪表示和再犯法的危险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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