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冀天福)6月30日上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一审公然开庭审理了湖北省人平易近当局原副省长郭有明纳贿一案。新闻记者、人年夜代表、政协委员、人平易近法院特约监视员和各界大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法庭颠末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后,公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两长”同现法庭
本案除被告人之前的身份引发人们的存眷外,另外一个存眷点是,该案由南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院长庞景玉担负审讯长,南阳市人平易�ǿ�����近查察院查察长薛长义出庭撑持公诉。“两长”同时呈现在统一个法庭上。
据“豫法阳光”微博显示,8时30分,审讯长、南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院长庞景玉公布开庭。庭审中,审讯长核实被告情面况,公布案由和法庭构成人员,奉告诉讼权力等。
8时39分,审讯长公布进行法庭查询拜访,公诉人、南阳市人平易近查察院查察长薛长义宣读告状书。8时50分,法庭对被告人郭有明的主体身份进行查询拜访。
随后,法庭对告状书指控被告人郭有明收受湖北稻花喷鼻团体董事长蔡宏柱人平易近币300万元的事实进行查询拜访;对告状书指控郭有明收受宜昌富连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余鸿之、董事马争财物,折合人平易近币总计923.6211万元的事实进行查询拜访;对告状书指控郭有明收受湖北省华祥投资成长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东伟总计折合人平易近币1025.812万元的事实进行查询拜访;对告状书指控郭有明收受宜昌三峡鸿铭旅游地产开辟有限公司董事长余楚云人平易近币131.4万元的事实进行查询拜访。10时05分,审讯长公布法庭查询拜访竣事,进行法庭辩说。
11时02分,审讯长公布休庭,本案择期宣判。法警将被告人郭有明带出法庭。
被告人当庭流泪反悔
南阳市人平易近查察院指控:2001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有明操纵其担负中共湖北省宜昌市委副书记、宜昌市人平易近当局市长、中共宜昌市委书记、湖北省人平易近当局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当,为湖北稻花喷鼻团体董事长蔡宏柱、宜昌富连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余鸿之等四个单元和小我,在企业改制、返还地盘出让金等事宜上供给帮忙,郭有明直接或经由过程其妻张福兰、其子郭绚、其弟郭有字、特定关系人肖琳不法收受上述人员赐与的财物总计折合人平易近币2380.8331万元,应以纳贿罪究查郭有明的刑事责任。
法庭上,查察机关出示了相干证据,郭有明和其辩解人进行了质证,控辩两边充实颁发了定见。
法庭辩说终结后,被告人郭有明做最后陈说中,朴拙认罪悔罪,数次梗咽、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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