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有斌)晚上酒后开车撞死人逃逸,第二天却问心无愧到诊所看病,成果被突如其来的差人就地拿下。近日,四川江油市法院一审以交通闯祸罪,判处被告人薛辉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零6个月,并对受害人徐某某的家眷承当刑事附带平易近事补偿30余万元。
2014年3月14日晚9时许,江油城北太白桥上,家住市区的50岁男人徐某某在桥面上步行时,不幸遭受车祸就地身亡。变乱产生后,路过现场的大众发现受害人的尸体,而闯祸车辆不翼而飞。江油市交警年夜队接到报案后,敏捷成立专案组,兵分多路睁开排查。按照搜集到的环境,专案组初步锁定家住江油市区某居平易近小区的50岁薛辉具有交通闯祸的重年夜嫌疑。
第二天上午,专案组平易近警按照靠得住信息突袭江油城区某诊所。吓得正在查抄牙齿的男人薛辉猛地瘫倒在地上……在证据眼前,薛辉对本身交通闯祸逃逸的犯法事实供认不讳:事发当晚他在江油城区花圃路一餐馆跟伴侣饮酒,饭后独自驾驶本身的“雪佛兰”轿车回家,经由过程太白桥时将一行人撞倒。薛辉见桥上无车辆、行人颠末,便侥幸开车分开了现场。第二天早上,偷偷将受损的“雪佛兰”开去一家汽修厂补缀……
经交警部分认定,薛辉承当此次交通�ǿ�����变乱的首要责任,被害人徐某某承当次要责任。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薛辉背反交通治理律例,因此产生重年夜交通变乱,造成一人就地灭亡,尔后又驾车逃逸,其行动已组成交通闯祸罪,应依法惩办。同时,薛某某的犯法行动给死者家眷造成了经济损掉,依法应予以补偿。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薛辉暗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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