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史少华)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一路挑衅滋事案,一审讯处被告人吴雨坚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2013年12月9日晚,被告人吴雨坚与吴某甲、黎某、吴某乙(均已判刑)到酒吧饮酒。时代因吴某甲屡次扔花生、爆米花到同在酒吧玩的邻桌李某和其伴侣方某身上,李某让吴某甲不要再扔,两边为此产生争执,吴某甲、黎某、吴某乙随即用啤酒瓶等对李某进行殴打,吴雨坚从卫生间回来见状也拿起啤酒瓶对李某进行殴打。经法医判定:被害人李某伤情为轻伤甲级。
案发后,吴雨坚家眷补偿了李某各项损掉8800元,李某对被告人吴雨坚的行动暗示体谅。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雨坚伙同他人在酒吧内惹事生非,随便殴打被害人李某,致其轻伤甲级,情节卑劣,其行动已组�ǿ�����成挑衅滋事罪。本案属配合犯法。被告人吴雨坚归案后认罪立场较好、且与被害人已告竣调整和谈并获得了被害人的体谅,都可酌情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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