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万晓燕 元春华)一男人信誉卡透支46138.88元拒还,改换德律风号码和住址后,毕竟未能逃离法令的制裁。日前,江西省抚州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对一路信誉卡欺骗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保持原判。这也意味着龚桂林将服刑一年半,并缴纳2000元的罚金。
现年32岁的龚桂林家道一般,喜好时尚消费,常入不够出。2011年6月7日和6月17日,龚桂林别离在中国工商银行抚州分行伍塘路支行柜台和网上打点了二张信誉卡,其别离从2011年6月18日和6月17日进行透支消费或套现。截止至2012年11月29日尾数为46的信誉卡透支本金9968.9元,截止至2012年11月25日尾数为86的信誉卡透支本金36169.98元,两张卡总计透支本金46138.88元。后经工行工作人员屡次和多种情势催收,龚桂林均未偿还欠款,以后改换了德律风号码和搬离了供给给银行的栖身地至案发,未奉告银行,也未偿还所欠金钱。
客岁11月,抚州车站派出所平易近警在进站口展开警务宝典查缉工作时就地将被告人龚桂林抓获归案。同月13日,被告人亲属向龚桂林利用的上述信誉别离存入36169.98元和11330元,总计47499.98元,偿还所欠银行金钱。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龚桂林以不法据有为目标,跨越划定刻日透支,而且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偿还,其歹�ǿ�����意透支消费或套现本金总计人平易近币46138.66元,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信誉卡欺骗罪。案发后,被告人龚桂林亲属代为付出了信誉卡所欠本金和年夜部门利钱,且被告人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身的罪过,认罪立场较好,可对其酌情从轻惩罚。遂法院以信誉卡欺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20000元。
判决后,龚桂林提出上诉,称,本身不是歹意透支,是家道坚苦,无力了偿,要求从轻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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