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媛 杨丽娟)因欺骗他人采办“假币”被判缓刑后,男人不思悔改,找来同伙再次实行圈套获刑。2015年6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平易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
2014年8月,被告人应伟利用假名在南昌市一足浴城内结识了被害人侯芬(另案处置),向其谎称能经由过程伴侣采办到连验钞机都没法辨认真伪的高仿假币,挽劝侯芬采办高仿假币利用,侯芬暗示赞成。随即应伟将上述事宜德律风奉告被告人韩鹏,两人相约配合欺骗侯芬财物。后韩鹏又德律风联系被告人胡建至南昌市帮忙其行骗。
2014年8月26日,被告人应伟、被害人侯芬与被告人韩鹏相约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面,颠末协商,侯芬赞成以1:4的比例用真币向韩鹏采办高仿假币。第二天,韩鹏让被告人胡建提着一内装51沓“白板”(用红色封皮套装、两头为百元面额人平易近币的复印件、中心为一沓白纸)的手提箱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一酒店内等待,随后应伟、韩鹏将侯芬约至酒店六楼,侯芬用人平易近币80000元向韩鹏采办了上述一箱“白板”,后应伟、韩鹏、胡建各分得人平易近币63200元、16000元、800元。
2014年11月4日19时许,被告人应伟被平易近警抓获归案。2014年11月5日15时许,被告人韩鹏、胡建被平易近警抓获归案。平易近警从被告人应伟、韩鹏、胡建处收缴到现金人平易近币29300元、黑色手提箱一个、“白板”85沓等涉案财物。
另查明,2012年11月1日,被告人应伟因欺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万元,缓刑考验时代从2012年11月12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止。2012年12月7日,被告人韩鹏因欺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惩罚金人平易近�ǿ�����币十五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应伟、韩鹏、胡建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纳虚构事实的手段,欺骗他人财物人平易近币80000元,数额庞大,其行动已组成欺骗罪。被告人应伟、韩鹏在配合犯法中起首要感化,系主犯。被告人胡建在配合犯法中起辅助感化,系从犯,对从犯,依法该当从轻、减轻惩罚或免去惩罚。被告人应伟、韩鹏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该当撤消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科罚,遵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划定,决议履行的科罚,原已羁押的日期和履行的罚金数额计较在新判决的科罚之内。被告人应伟、韩鹏、胡建归案后照实供述了本身的罪过,有率直情节,且庭审中自愿认罪,可从轻惩罚。
综上,一审法院遂依法判决撤消因前罪对被告人应伟判决缓刑部门,以被告人应伟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十万元;撤消因前罪对被告人韩鹏判决缓刑部门,以被告人韩鹏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万元,与前罪数罪并罚,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九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十万元;以被告人胡建犯欺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二万元;追缴被告人应伟、韩鹏、胡建背法所得人平易近币八万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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