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俞晓翠)安徽省绩溪县某银行的工作人员胡晓川对其所栖身小区物业的治理一向存在乎见,但他没有经由过程沟通的体例予以解决,反而为宣泄私愤损坏物业的财物,成果遭到法令的赏罚。近日,绩溪法院一审以居心损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胡晓川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
2014年9月10日,胡晓川的父亲因未带门禁卡被小区保安拒之门外。胡晓川得知后,想到日常平凡在物业的治理上和物业公司素有矛盾,遂下楼用灭火器砸坏单位年夜门,随后又来到小区西面门卫处,将门卫门口的读卡器砸坏。经判定,被损坏的财物价值17887元。事发后,胡晓川对被损坏的财物进行了全数补偿并获得小区物业体谅。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晓川出在泄愤目标,居心损坏他人财物,价值人平易近币17887元,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居心损坏财物罪。斟酌其在犯法今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依法可以从轻惩罚;其在案发后积极补偿被毁损财物并获得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讯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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