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锐琼 阮彤霞)俗语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广西桂平市一瘾正人为了筹毒资,居然把贼手伸向了岳父。近日,该男人被桂平市人平易近法院以偷盗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一千元。
本年27岁的被告人李海志吸毒成瘾,其曾因犯偷盗罪,被桂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2012年11月21日刑满释放。出狱后,被告人李海志不思悔改�ǿ�����,为筹毒资把贼手伸向了身旁的亲人。本年3月28日上午,被告人李海志趁其岳父莫某到外埠就诊无人在家之际,窜到莫某位在桂平市罗秀镇路凤村的家中二楼,用一把胶钳撬开房间内桌子的抽屉,偷盗现金人平易近币1000元。4月3日被告人李海志因吸毒被抓获后,自动供述了其偷盗莫某1000元的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海志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入户奥秘盗取他人财物,其行动组成偷盗罪。被告人李海志因居心犯法被判处有期徒刑,科罚履行终了后五年内再犯该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该当从重惩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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