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易灿)清晨夜深人静,柳州市鹿寨县两名男人便稍稍上山偷牛,但是,侥幸逃走成丧家之犬的李建辉终究仍是被警方抓获。近日,广西都安瑶族自治县人平易近法院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李建辉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惩罚金三千元。
被告人李建辉系鹿寨县寨沙镇六往村农人。2014年6月13日清晨0时许,被告人李建辉与张明静(已判刑)经合谋后窜到都安县板岭乡永乐村戈厂队后山上,将本地村平易近张清宝放养在山上的一头母牛和一头小牛盗走,并将盗得的两端黄牛牵到宜州市龙头乡街上乘机销售。6月15日,李建辉在宜州市龙头街龙头锰矿加油站前将盗得的两端黄牛卖给他人,获款4000元。经价钱认证中间认证,张清宝被盗的两端黄牛价值6450元。
都安县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建辉以不法据有为目标,伙同他人奥秘盗取他人财物,数额�ǿ�����较年夜,其行动已触犯我国刑律,组成偷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罪名成立。被告人李建辉归案后能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是率直,依法可以从轻惩罚。法院遂按照被告人李建辉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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