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菲菲)俗语说的好,“兄弟齐心,其利断金”,兄弟之间本应彼此看护帮忙,没想到绥宁县黄桑苗族乡赵家俩兄弟却因杂事年夜动干戈。近日,湖南省绥宁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不法持有�ǿ�����枪枝罪判处被告人赵忠保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4年8月21日19时许,被告人赵忠保与胞弟赵辰秋因杂事产生争吵。在争吵进程中,赵忠保从家中拿出一把“火铳”对赵辰秋一家人进行要挟,村干部李茂华、蒙永兴等人达到现场后将该“火铳”收缴并移送给公安机关。经邵阳市公安局物证判定所判定,赵忠连结有的“火铳”为枪枝,以炸药为动力。案发后,被告人赵忠保在2014年10月15日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照实供述了本身所犯的罪过。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忠保背反枪枝治理划定,不法持有枪枝,其行动已组成不法持有枪枝罪。案发后,被告人赵忠保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照实供述所犯法行,依法可以从轻惩罚。经社区改正机构查询拜访,被告人赵忠保为人诚恳,无犯法前科,可以对其宣布缓刑,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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