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煤矿监察专员在调查井下事故中受贿领刑5年

发布时间:2024-10-11,作者:星空体育

     

本网讯(漆常青 漆小平)一位煤矿监察专员在查询拜访煤矿井下矿工灭亡变乱中,为了隐瞒灭亡的真实缘由,接管矿老板贿赂13万元。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平易近法院以纳贿罪,判处被告人肖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充公财富20000元。赃款130000元予以充公,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江西省煤矿平安监察局赣中监察分局负责宜春、新余、抚州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煤矿平安监察法律工作。2010年至2012年时代,被告人肖鹏前后担负赣中监察分局监察一室、三室主任、监察专员,分担法律监视等工作。

2011年,赣中监察分局前后接到大众举报,反应丰城市某煤矿和分宜县某煤矿隐瞒平安出产变乱。赣中监察分局接到举报后,即成立以被告人肖鹏为组长的变乱查询拜访组。2011年7、8月份的一天,丰城市某煤矿矿长陈某为获得肖鹏在此次处置变乱中的看护,送给肖鹏人平易近币100000元。肖鹏没有进行深切查询拜访变乱的缘由,在出具变乱查询拜访陈述时,将井下矿工平安变乱灭�ǿ�����亡,认定为因病灭亡。

2011年中秋节前一天,分宜县某煤矿股东李某为了使肖鹏在处置变乱中获得看护,送给肖鹏人平易近币30000元。后来李某屡次打德律风给肖鹏,要求对死者家眷从头做笔录,肖鹏准许。死者家眷颠覆了死者是在井下灭亡的说法,称是在矿上骑摩托车摔死的。最后按照死者家眷的笔录,肖鹏没有认定分宜县该煤矿变乱。

法院认为,被告人肖鹏身为国度工作人员,操纵职务上的便当,不法收受他人财物130000元,并为他人谋取好处,其行动已组成纳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和辩解人提出肖鹏具有自首情节,退清了全数赃款,认罪立场较好,有悔罪表示,具有事实和法令根据,依法减轻惩罚。为了保护国度工作人员职务行动的清廉性,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有关划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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