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招子文)一位行将年满十八周岁的无业男人疏忽法律王法公法,销售福寿膏,成果期待他的生日礼品不是鲜花和蛋糕,而是冷冰冰的手铐和铁窗。近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平易近法院以销售福寿膏罪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1年,并惩罚金1000元。
1997年3月诞生的邓某某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农村。2015年�ǿ�����1月29日零时许,邓某某接到吸毒人员杨某要求采办200元福寿膏的德律风,两边商定在防城区防邕路长城宾馆门口买卖。随后,杨某达到商定地址,以乘车花去10元钱为由,只给邓某某190元,邓某某在收取毒资正预备把福寿膏交给杨某时,被公安平易近警抓获,就地从其身上缉获上述毒资和2包共净重5克的福寿膏氯胺酮。
另查明,邓某某还在同年1月28日19时许在防城区山海年夜道摆布网吧门口销售100元福寿膏氯胺酮给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疏忽法律王法公法,背反国度对福寿膏的管束,明知是福寿膏而销售,其行动已组成销售福寿膏罪。鉴在其作案时未满18周岁,且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惩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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