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建宁县一“老赖”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0-06,作者:星空体育

     

本网讯(陈坤)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对首例“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案件进行宣判,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判处被告人曾学松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被告人曾学松从事个别装修,每个月收入5000-6000元。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与他人合股承包经营伊故乡兰溪疆场,每个月收入几千元,有不变的收入。2013年5月28日,罗某承包经营兰溪疆场,合同期一年,曾学松作为疆场股东之一每个月可分得承包款2480元。2012年4月至2014年11月时代,建宁法院履行局和申请履行人张某、陈某屡次要求曾学松还款,但曾学松以没钱为由拒不还款。建宁法院履行局在2013年8月20日要�ǿ�����求罗某协助履行曾学松在疆场中所获的承包款。曾学松得知环境后找到罗某,称若罗某协助法院履行,其便暗里变卖罗某承包疆场的沙子以抵扣承包款,导致罗某没法协助法院履行。曾学松完全有能力还款,但拒不履行法院生师法律文书中肯定的还款义务。

建宁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曾学松对人平易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履行内容且已产生法令效率的判决,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情节严重,其行动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科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曾学松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惩罚;曾学松已全数实行法令文书肯定的义务,认罪立场较好,可酌情从轻惩罚。经审前社会查询拜访,司法机关建议进行社区改正,对曾学松合用缓刑不致风险社会。据此,按照本案被告人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风险水平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


上一篇:星空体育-累犯男子明知赃物仍购买被判入狱“四进宫” 下一篇:星空体育-俩少年为上网伙同他人抢劫学生钱财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