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黄隆瑾 胡建芳)邻里之间因一条过道而激发胶葛,70岁老夫一怒之下将邻人砸伤。5月12日,江西省石城县人平易近法院对一路居心危险案作出一审讯决,被告人赖强犯居心危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被告人赖强与被害人赖某某系邻人,两边衡宇中心有一条过道。2015年1月份,被告人赖强在本身衡宇的一边砌了檐阶,被害人赖某某认为赖强所砌檐阶占了其部门过道位置。第二天午时,赖某某利用磅锤砸毁赖强所砌檐阶,赖强上前与其辩论,并劝其住手砸毁檐阶,赖某某不听劝阻,赖强便从家中拿出一把磅锤,朝赖某某左肩砸了一下,致使赖某某左肩胛骨骨折。经判定,被害人赖某某伤情品级为轻伤二级。2015年3月20日,被告人赖强与被害人赖某某在本地村干部的调整下自愿告竣补偿和谈,由赖强补偿赖某某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掉人平易近币16000元,并在当日实行终了。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ǿ�����赖强居心不法侵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二级,其行动已触犯刑律,组成居心危险罪。被告人赖强归案后可以或许照实供认本身的罪过,积极补偿被害人的经济损掉,有悔罪表示,且系初犯,本案又系邻里胶葛引发,故可依法对被告人赖强从轻惩罚。经石城县司法局查询拜访评估后认为,被告人赖强从头犯法的机率较小,合用缓刑对其所栖身的社区没有重年夜不良影响。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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