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汪次安)6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平易近法院公然开庭审理了陈升锦等4名被告人涉嫌销售福寿膏罪和不法持有福寿膏一案,并将择日宣判。该案中被告人莫道钳还雇请了被告人张玉喜为其“送货”和记账。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至2014年7月1日间,被告人陈升锦数次销售福寿膏“冰毒”给被告人莫道钳。2014年7月1日,陈升锦在广州市马会酒店将约400克冰毒交给莫道钳,莫道钳就地付出现金18000元给陈升锦。同月25日,陈升锦在广州市马会酒店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在其住处查获冰毒1046.4克、“K粉”13.4克。
被告人莫道钳自2013年10月起至案发,莫道钳从陈升锦处屡次买入“冰毒”和“麻古”用在销售。并雇请被告人张玉喜负责为其部门销售行动送货和记实贩毒买卖,至案发共销售“冰毒”415克。2014年3月至4月间,被告人张玉喜零丁前后两次销售“冰毒”43克。
2014年7月9日,公安机关在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莫道钳的家中将其抓获,就地查获麻古719粒56.9克,冰毒4.4克和记实有福寿膏买卖环境的笔记本一本。同时查获被告人薛润长寄存在莫道钳家中的冰毒净重160克。随后,公安机关将张玉喜、薛润长两被告人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陈升锦、莫道钳、张玉喜疏忽法律王法公法销售福寿膏,其行动均已组成销�ǿ�����售福寿膏罪,应究查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薛润长持有福寿膏甲基苯丙胺160克,其行动已组成不法持有福寿膏罪,应究查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莫道钳、张玉喜为配合犯法,在配合犯法中,莫道钳起首要感化,张玉喜起次要感化,遵照《刑法》有关条目之划定,对莫道钳该当按其所介入的全数犯法惩罚,对张玉喜该当从轻或减轻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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