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曹友喜 丁梅)话说可贵胡涂,有些事可以装胡涂,但有些事真的不克不及胡涂,一时胡涂可能会让你平生遗憾,乃至改变你的人生轨迹。许王好就因一时贪念,偷盗他人电瓶车,回身间被抓获刑。2015年6月15日,安徽省蒙城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以偷盗罪,判处被告人许王好拘役三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五千元。
�ǿ�����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2日下战书15时许,被告人许王好到蒙城县漆园处事处某超市购物,看到被害人吴某某的绿佳牌电瓶车停放在超市门口,就乘隙将电瓶车推走,停放在该超市北墙隐藏处。随后,被告人购物回家后又返回将该电瓶车盗走。经判定,电瓶车价值2754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王好以不法据有为目标,偷盗他人财物,数额较年夜,其行动组成偷盗罪。被告人照实供述本身的犯法事实,可以对其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纂: 分享到:分享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