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史少华)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平易近法院审理了一路偷盗案,一审讯处被告人文晓欢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
2�ǿ�����013年12月10日下战书2时30分许,被告人文晓欢伙同李某(已判刑)窜至丰城市汽车总站,李某乘人上车之机,从被害人在某的单肩包内扒窃了一个钱包,钱包内有现金900余元、在某的身份证和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卡。窃后,被告人文晓欢和李某用身份证上的生日数字套出了银行卡暗码,由被告人文晓欢在丰城市人平易近路农村信誉社、解放南路邮政储蓄银行主动取款机上别离掏出9000元,总计18000元,所得赃款由两人等分。
在审理时代,被告人文晓欢家眷向被害人在某退赔了全数赃款,在某对被告人文晓欢的行动暗示体谅。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文晓欢以不法据有为目标,伙同他人在公共场合,乘人不备,进行扒窃勾当,数额较年夜,其行动已组成偷盗罪。被告人文晓欢具有前科劣迹,鉴在被害人在某的经济损掉获得了全数挽回,酌情对被告人文晓欢从轻惩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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