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海波)3名男人为强揽工程,率领村平易近到工地进行阻工,还将2名施工人员打伤致稍微伤。2015年5月14日,江西省南�ǿ�����昌县人平易近法院以挑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万昌云、万小林各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被告人万杰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2014年11月16日9时许,被告人万昌云、万小林、万杰伙同村平易近为强揽工程,到位在南昌县东新乡千亿建筑财产园区江西赣禹公司的工地长进行阻工,并打伤工地上的2名施工人员(经判定,伤情均为稍微伤),对工地的变电柜和窗户进行打砸。
案发后,三被告人的家眷代为补偿了2名被害人等人的损掉,获得了被害人的体谅。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万昌云、万小林、万杰伙同他人随便殴打施工人员,致两人稍微伤,情节卑劣,三被告人的行动均已组成挑衅滋事罪。案发后,被告人的亲属代为补偿了被害人的损掉,获得了被害人的体谅,可酌情从轻惩罚。审理中,三被告人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惩罚。三被告人殴打他人,致两人稍微伤,具有酌情从重惩罚情节。为保护社会治安治理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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