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江枢)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大师乐才是真的乐”,营山一男人在购得福寿膏后,不吃“独食”,约请三个好“哥们”一路吸食,不想触犯刑法。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该男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2000元。
2014年9月11日晚11时许,孟海涛以400元的价钱从他人手中购得福寿膏3小包,后即打德律风给其三个好伴侣道:“快来,有好工具。”三人知道孟海涛叫他们去吸食福寿膏,放下德律风即来到孟海涛的出租屋内,四人围坐在一路吸住福寿膏。合法四人飘飘欲仙时,平易近警破门而入,将四人一并抓获,并从出租屋内搜出3小包白色晶体物资和吸毒东西。经判定, 该3小包白色晶体物资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2014年9月12日�ǿ�����,公安机关对孟海涛等四人的尿液经由过程“冰毒”尿检板检测出呈阳性,即含有甲基苯丙胺成份。
窥伺时代,孟海涛供出了卖在其福寿膏的肖某,并供给其QQ号,便在公安机关将肖某贩毒团伙一扫而光。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孟海涛疏忽国度法令,为多人供给场合容留吸毒,其行动已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应予惩罚。孟海涛到案后照实供述本身的罪过,对其可从轻惩罚;孟海涛揭发他人犯法,经查证属实,具有一般建功表示,可从轻惩罚。据此,按照被告人孟海涛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风险水平,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的划定,判决被告人孟海涛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惩罚金人平易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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