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冲动汉子遇事不冷静出手伤人赔钱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24-08-04,作者:星空体育

     

本网讯(唐海奎)俗语说:退一步放言高论,忍一时海不扬波。但是,四川省营山县某丁壮男人却不觉得然,在与人产生胶葛后,他气冲冲地推倒对方,致对方身受轻伤。2015年4月24日,营山县人平易近法院一审认定,该男人的行动组成居心危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5年3月1日下战书17时许,郭凡与刘群芳在营山县骆市镇新华村9组一地边产生胶�ǿ�����葛,两边在抓扯中,致使刘群芳颈部表皮受伤。后刘群芳到郭凡家中索要医药费,两边再次产生抓扯,郭凡一气之下,将刘群芳推倒在地,致厥后脑部受伤。经判定,刘群芳之毁伤水平为轻伤一级。因涉嫌居心危险罪,2015年3月5日,郭凡被刑事拘留。2015年3月11日,郭凡与刘群芳告竣补偿和谈。2015年3月19日,郭凡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015年4月10日,查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郭凡犯居心危险罪,向营山县人平易近法院提起公诉。营山法院依法合用简略单纯法式,在2015年4月23日公然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人郭凡对指控事实、证据和罪名均无贰言,并当庭自愿认罪,要求从宽惩罚。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凡在与人产生纠份中,居心危险他人身体健康,并致人轻伤,其行动已组成居心危险罪,应予惩办。公诉机关指控其犯法事实清晰、证据确切、充实,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郭凡归案后,能率直认罪,可从轻惩罚;被告人郭凡补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掉,可裁夺从轻惩罚。鉴在被告人郭凡犯法情节较轻,有认罪悔罪表示,没有再犯法的危险,合适缓刑前提,可以宣布缓刑。据此,按照被告人郭凡的犯法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风险水平,遵照《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和《最高人平易近法院关在刑事附带平易近事诉讼规模问题的划定》第四条之划定,该院遂在日前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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